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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高伟详细情况显示

  • 姓名: 黄高伟
  • 性别:
  • 部队: 铁14师
  • 部门: 70团
  • 职别: 战士
  • 入伍时间: 1971
  • 入伍省市: 河南郑州
  • 现在省市:
  • 黄高伟律师简介      本律师是中共党员,做过军人、警察,在省级政法机关(长期)工作过,工作期间先后参加高考考入郑州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脱产与半脱产学习,取得政治专业和法学专业三个大学毕业证书。 本律师15岁参军到中国人民解放军英雄的钢铁般意志的铁道兵部队的铁14师当兵参加工作,先后在四川、陕西、河北、湖南等地打隧道,架桥梁修铁路;退伍后在公安局工作过,期间在警校学习过刑事侦查业务;后在省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人民调解工作,1988年始做法学教育工作,期间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中南政法学院)联合办学13年,面对河南全省培养经全国成人高招录取的 — 河南政法等系统干部,担任中南政法学院河南工作总站常务站长等。        2000 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职业资格。 2001 年从省政法机关转业取得执业证书开始做律师,先在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做律师兼民事部主任,2003年至今为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河南建设法律维权办公室(省建设厅设)首席律师,河南法制频道中国廉政报道特邀法律顾问,河南商都网法制频道(中国律师网)终身法律顾问,天津股权交易所注册律师, 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公司证劵业务委员会、建筑房地产委员会委员。 因有多年的政法和法学教育等工作实践,做律师后较全面的办理各种法律业务:承担各类企业、事业团体、个人法律顾问,全面代理经济、刑事、民事诉讼案件,为省民政厅,省民政学校,郑东新区CBD世博大厦,天明公交广告公司、省三建公司、轻汽公司、省建筑监理公司、省建筑安装公司与省有色岩土工程公司等单位提供过法律服务,办理过省内外的大量的建筑质量纠纷、合同纠纷、拖欠款等案件,也办理过医疗、交通、保险、婚姻、劳动争议等诉讼。擅长办理各种刑事案件,先后参与担任了纺织大世界黑社会、二环道黑社会被告的辩护律师,多年来自己担任的数十起被判死刑的二审案件被告的辩护人,经辩护就有10多人被改判死缓以下刑罚。办理过绑架、抢劫、杀人、盗窃、破坏财产、伤害、诈骗、贪污受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金融诈骗等刑事案件,多起案件经过辩护取得了良好效果。 担任省建设法律维权办公室的法律顾问期间,与国内、省内著名专家联手,组织了对全省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在法律维权方面的培训,先后办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省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建筑企业规避防范工程风险”、“省建筑业企业工程结算”等等培训班。日常为省内众多的建设公司、建设单位、建设桩基公司、建设安装公司、路桥建设公司服务过,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本律师擅长办理的业务有各类刑事案件的辩护、公司事务、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工程建筑、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继承赠与、婚姻家庭、民商事务、金融保险、外贸海关、证券期货、招标投标、知识产权、常年顾问、私人律师等等诉讼与非诉讼业务。互联网上有本律师回答的各种法律问题五万条, 百度搜索网页达百。 本律师执业的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系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和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在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财政厅的关怀和支持下于1996年3月设立的。建所初期开展公司业务、企业改制、金融、证券、财会、税务、投资、涉外经济、产权界定及招投标等业务、是具有其他所所没有的专业特点的律师事务所。1998年后又更加全面的发展,普遍开展了经济、刑事、民事等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律师所的办公面积3000平方米,现有执业律师和辅助工作人员110名。依据市场化规则和律师行业规范,建立健全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做到了规范、科学运作。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除具有国家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还具有多项国家的专项法律服务执业资格:如具有司法部、中国证监会批准授予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持有司法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证书》;具有司法部、财政部批准授予的律师从事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法律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司法部、外经贸部批准授予的律师从事外贸企业内部职工持股试点法律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司法部、国家计委批准授予的律师从事招投标业务执业资格等。 律师办公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21号永和国际广场16层、13层。 电话:0371—65061190   手机:13014527887  13613718268                                                                                               201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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