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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之缘

作者: 16团 徐志海 发布时间:2018-08-05 点击数: 稿件来源: 责任编辑:

1977年5月,从部队退伍返乡后,安排到蕲春县民政局工作。 上班分到优抚股,主要职责是:拥军优属,抚恤优待。具体业务有:现役军人家属优待政策检查落实;烈属、伤残军人抚恤金填表造册;红军失散人员、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评定造册等。
 兵之缘(图1)
       
       1977年5月,从部队退伍返乡后,安排到蕲春县民政局工作。
上班分到优抚股,主要职责是:拥军优属,抚恤优待。具体业务有:现役军人家属优待政策检查落实;烈属、伤残军人抚恤金填表造册;红军失散人员、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评定造册等。这些工作,均与兵有缘。
        在此期间,历经了全国性的优抚对象大普查,烈士换证,编写烈士英名录,核定红军失散人员,处理两个历史遗留问题(红军时期被错杀和打仗时与部队失散)等几项大规模的阶段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常常是日以继夜,没有星期天和节假日。
        日常工作是处理正常业务,检查政策落实,接待来信来访,调查核实优抚对象的家庭困难。人员少,工作忙,最忙是一年一度的定期定量补助评定和各项抚恤补助造册。那时没有电脑,也没有打字机,登记册全靠人工复写,一式4份。有几年优抚股仅我一人,全县5000多名抚恤补助对象,从评定、复写、审核、统计、汇总到装订成册,争分夺秒,加班加点,也要20多天。平常时间里,学习有安排,工作有计划,分别轻重缓急,有序推进。从办事员到股长,一干就是17年。
        1994年6月,我又负责县光荣院的工作。职责是:集中供养烈属、红军失散人员、复员军人、伤残军人中的孤寡老人。当时县光荣院供养人员34人,又一谈与兵有缘。这是一个服务性的工作,工作好坏,取决于服务态度。只要把他们当长辈,当亲人,当父母,全心全意为他们服务,就没有搞不好的工作。反之,怕苦,怕累,怕脏,应付敷衍,就不可能搞好工作。我对职工要求很严,必须坚守岗位,认真扎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一天深夜1点多钟,值班人员打电话给我,复员军人龚云桂突发重病,我迅速赶到院里,同值班人员一起,步行2公里,用板车把他送到县医院治疗,由于及时诊治,病愈较快。
        光荣院地处城区,职工多有一定背景,关系复杂,不好管理。只有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严明的组织纪律,赏罚分明的管理规定,才能管理好干部职工。管理紧点,虽然少数人有意见,但是增强了工作的自觉性,提高了业务水平,改进了服务质量。收养对象满意就是成绩,收养对象高兴就是褒奖。由于高标准,严要求,改变了光荣院面貌,工作上了新台阶。
        1998年9月,开始负责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职责是:退伍军人安置和培训。在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接收安置退伍兵,我再与兵有缘。
        我经历了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最艰难的岁月。企业瘫痪倒闭,工人失业,不能安排;行政事业人满为患,不愿接收。有的行政事业单位经费自收自支,县财政不拨款。单位接人就要筹钱发工资,钱从哪来?即便是本单位子女,他们也以种种理由拖着不办手续。
        我经历了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最繁忙的时期。政府安排退伍军人,接收单位消极抵抗,增大了工作量,也增加了工作难度。他们要么直接拒收;要么表面接收,但却不安排上岗;要么借口各种理由拖着不办。安置对象与接收单位的矛盾突出,并不断恶化升级。上访的有,闹事的有,围攻领导的有。我们既要做安置对象的工作,又要做接收单位的工作。不断地检查督办,调解纠纷,消除矛盾。
        我经历了货币安置的初级阶段。父母工作单位有条件的,仍由父母单位接收安排;父母没有工作单位或倒闭企业的子女,实行货币安置。每人发给2至3万元钱。一次性买断。我县货币安置从2005年开始。经费渠道是,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一点,县财政拨付一点,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每人出一点。这项改革虽然缓解了退伍安置工作的压力,但是经费来源又是一个大问题,面临种种困难。
        从1970年12月参军到2006年6月退居二线,在岗工作36年中,有34年是与军人、复退军人及与军人有关的人员打交道。民政局涉军的股室和二级单位不到总数的五分之一,而我在这不到五分之一的单位工作28年,可见与兵有缘。为兵工作是职责,为兵办事是义务,为兵服务是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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