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注意“顿号”的规范使用
标点符号是辅助文字记录语言的符号,是书面语的有机组成部分 ,用来表示语句的停顿、语气以及标示某些成分(主要是词语)的特定性质和作用。
标点符号分为点号和标号两大类。其中,点号的作用是点断,主要表示停顿和语气。分为句末点号和句内点号。
顿号(、)属于句内点号的一种,表示语段中并列词语之间或某些序次语之后的停顿。也是最常用的点号之一。
其基本用法如下:
一是,用于并列语词之间。例如:这里有自由、民主、平等、开放的风气和氛围。
二是,用于需要停顿的重复词语之间。例如 ,他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地辩解着。
三是,用于某些序次语(不带括号的汉字数字或“天干地支”类序次语)之后。例如,我讲三个问题:一、任务分配;二、完成时限;三、具体要求。
下列情况,通常不用顿号。但个别情况宜用顿号。
一是,相邻或相近两个数字连用表示概数,通常不用顿号。例如,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不能写作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
若相邻两数字连用为缩略形式,宜用顿号。例如,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二、三产业的基础。
二是,标有引号(“ ”)的并列成分之间、标有书名号(《 》)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例如,店里挂着“顾客就是上帝”“质量就是生命”等横幅;《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是我国长篇小说的四大名著。
若有其他成分插在并列的引号之间或并列的书名号之间(如引语或书名号之后还有括注),宜用顿号。例如,李白的“白发三千丈”(秋浦歌)、“朝如青丝暮成雪”(将进酒)都是脍炙人口的诗句;办公室订有《人民日报》(海外版)、《光明日报》和《时代周刊》等报刊。
笔者作为文创中心的一名志愿者,在几年阅稿经历中 ,特别是近段时间,在编审书稿的过程中,发现除少数专业作者和有心作者能够规范应用顿号外,不少作者对此有所忽视。主要表现在不该使用顿号时而滥用。比如,我的作品先后发表在《铁道兵》、《解放军报》、《山西日报》等多家报刊上;几年来,先后出版了《****》、《****》、《****》等多部著作。
值得注意的是,易出此错的,不乏一些老作者和多产作者,多少有点遗憾。不但见于正文里,还出现在文后附有的作者简介中。虽是小问题 ,但也略显逊色。
有鉴于此,有必要提醒作者,应注意标点符号的规范应用。别无他意 ,不必对号入座。
参考资料: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2011 ,2012年6月1日实施。